助理稅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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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財稅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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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稅捐稽徵等相關業務。(法務科)(預計12月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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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與線上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
2. 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證件
4.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服務證
二、書面應徵: 108年10月17日下午5點前將資料送達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人事室徐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
四、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上述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本職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市入口網站,網址:
http://www.tycg.gov.tw/ch/home.jsp?id=7&parentpath=0,1。
五、聯絡電話:(03)3326181分機2625徐小姐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
2. 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證件
4.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服務證
二、書面應徵: 108年10月17日下午5點前將資料送達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人事室徐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
四、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上述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本職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市入口網站,網址:
http://www.tycg.gov.tw/ch/home.jsp?id=7&parentpath=0,1。
五、聯絡電話:(03)3326181分機2625徐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