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職務代理人(稅務資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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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下列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擔任擬任職務相關工作合計滿2年以上者。
2.具電腦文書能力(OpenOffice或Microsoft Office)。
3.具資訊系統管理、電腦設備管理或資訊安全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擔任擬任職務相關工作合計滿2年以上者。
2.具電腦文書能力(OpenOffice或Microsoft Office)。
3.具資訊系統管理、電腦設備管理或資訊安全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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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該職缺回職復薪前1工作日止。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相關工作(代理稅務員)。
3.月支薪酬:新臺幣34,916元整。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相關工作(代理稅務員)。
3.月支薪酬:新臺幣34,916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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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稅務資訊科】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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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者請於110年9月27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送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稅務資訊科】周審核員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311-3711分機2220。
2.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影印1份裝訂成冊】: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 (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2.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影印1份裝訂成冊】: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 (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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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