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招聘稅務員
稅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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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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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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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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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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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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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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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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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3~1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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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三)符合財稅金融職系資格條件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其他相關法規限制轉調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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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稽徵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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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97050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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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18871@ntbn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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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請於公告職缺有效期間,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重要經歷、相關證照及優秀事蹟請填寫於簡要自述(必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請留電子信箱及日間聯絡電話。
(三)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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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