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稅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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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且擔任稅捐機關相關工作合計滿4年以上者。
2.熟諳電腦文書能力(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
3.具稅務機關營業稅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4.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得優先考量。
2.熟諳電腦文書能力(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
3.具稅務機關營業稅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4.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得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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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1工作日止。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相關工作。
3.月支薪酬:新臺幣34,916元整。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相關工作。
3.月支薪酬:新臺幣34,916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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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者請於108年8月19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逕寄(送)臺北市民權東路6段114號4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內湖稽徵所
鍾鏡龍股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792-8671分機400。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影印
1份裝訂成冊並以掛號寄送)(1)公務人員履歷表【如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相關證件】。(2)最高學歷證書
影本。(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
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鍾鏡龍股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792-8671分機400。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影印
1份裝訂成冊並以掛號寄送)(1)公務人員履歷表【如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相關證件】。(2)最高學歷證書
影本。(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
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