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債權「時價」之計算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之例外規定與裁量怠惰
違法吸金受害者於鉅額本金損失發生前所受領之投資利息仍屬利息所得
縱其無故意難謂無過失是錯誤的法律見解
如有付款之事實,僅因帳證不全或有疑,故得予以剔除,依法補稅,但不得處罰。
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5條所稱之「時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