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長年以來外界對於課徵印花稅迭存疑義,為消除對納稅義務人交易過程之干擾,俾促進經濟成長,爰研議廢止印花稅法,說明如下:
土地界址調整協議書就全部所有權人交換或贈與之異動土地部分繳納印花稅
現股當日沖銷交易證券交易稅稅率調降為千分之1.5延長 實施至110年12月31日
醫美診所所收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費用所立收據,應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