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08年5月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所涉稅法規定之說明
納稅義務人本人在職進修之學雜費,不可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所得年度無婚姻關係者,不得列報配偶免稅額及相關扣除額
雖因未辦理營業登記,而無登記之營業牌號或場所,然其與從事同樣經濟活動,有營業牌號或場所者,有實質相同之經濟上意義,,依所得稅法關於營利所得之立法目的,並衡酌經濟上之意義及實質課稅之...
核釋個人匯回海外資金應否補報、計算及補繳基本稅額之認定原則及相關證明文件規定
公司向個人借貸資金,應依規定扣繳及申報扣繳憑單;所得人應併入收取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