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商號無須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司法實務對於營利事業意涵之見解
營利事業於107年分配106年度盈餘毋須計算股東可扣抵稅額
國內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給付外國營利事業之電子勞務價款,於107年6月30日前自動補繳補報可加息免罰
106年度所得稅採網路申報,如有須檢具之證明文件者,應於規定期限前寄交國稅局
公益機關或團體解散無須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